绛县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绛县恒通铸造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年产5万吨离心铸铁管熔化设备技术改造及生关于绛县恒通铸造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年产5万吨离心铸铁管熔化设备技术改造及生
时间:2024-10-1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绛县恒通铸造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年产5万吨离心铸铁管熔化设备技术改造及生产设备自动化项目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4日-2024年10月16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0359-6568639 通讯地址:绛县经济开发区政务大厅
邮 编:0436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报告编制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绛县恒通铸造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年产5万吨离心铸铁管熔化设备技术改造及生产设备自动化项目
绛县恒通铸造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山西省运城市绛县经济开发磨里镇红山机械厂内
山西中信科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为黑色金属铸造项目,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55000平方米,本项目技改前后产能不变,原辅材料及其用量不变,主要为金属熔化设备、离心铸造设备、喷涂烘干设备的技术改造以及配备环保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更新。本次技改项目将2座7吨冲天炉(两台全开)改造升级为2座热风水冷长龄炉14吨冲天炉(一备一用),新建五条全自动十工位离心铸管机生产线、改造两条铸管全自动清磨一体机生产线和两条雨水管防腐涂层自动生产线,对原有24台离心铸管机、6台磨管机,物理拉力实验室,1座生物质锅炉等其它配套附属相关安全环保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改造,年产耐腐蚀离心管5万吨。项目总投资金额17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对原料堆存装卸采用喷雾抑尘、雾炮、全封闭库;上料环节的各跌落点分别配备半密闭罩或密闭罩集尘,配备1套布袋除尘器除尘,由排气筒达标排放;2台冲天炉(1用1备)配备1套SCR脱硝+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装置,由排气筒达标排放;涂料配置分别配备半密闭罩集尘,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除尘,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制芯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离心浇注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由排气筒达标排放;清磨工序分别配备半密闭罩集尘后,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除尘,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喷漆烘干共用1套干式过滤+催化燃烧装置,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导热油炉配备1套低氮燃烧器+SCR脱硝装置+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器,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冲天炉、制芯、涂料配制、清磨整理、铸造等工序产生的污染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排放标准限值。制芯、浇注工序产生的NMHC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排放标准;表面喷漆和烘干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801-2023)标准限值;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表2生物质锅炉排放限值;氨逃逸浓度按照《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晋政办发[2020]17号),加强氨排放管控,工业企业SCR(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系统氨逃逸指标控制2.5mg/m3以内的要求执行。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利用现有;生活污水配备1套12m3/d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用格栅+调节池+气浮+生化处理+次氯酸钠消毒处理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道路洒水和绿化,不外排。回用水执行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道路清扫和绿化水质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各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作为原料返回生产系统利用,不外排;冲天炉渣和脱硫石膏外售至当地建材厂家进行综合利用,不外排;废耐火材料外售当地耐火材料生产厂家综合利用,不外排;废铁屑作为原料返回生产系统利用,不外排;废型砂外售当地废砂回收再生厂家综合利用,不外排;水性漆渣和废水性漆桶由生产厂家回收,不外排;生物质导热油炉炉渣和脱硫石膏外售至当地建材厂家进行综合利用,不外排;废矿物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棉纱、废手套、废活性炭、废脱硝催化剂和催化燃烧装置的废催化剂在厂内危废暂存间贮存,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污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七)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