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现将昌黎县昌正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年产5000吨精密铸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昌黎县昌正精密铸造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年产5000吨精密铸造建设项目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9日—2024年6月2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红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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