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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新增消失模铸造项目图1

博深新增消失模铸造项目

2024-06-06 16:593450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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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哈尔滨博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912301107631541551 建设单位法人: 单玉华

建设单位联系人: 孙庆双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新香坊路50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博深新增消失模铸造项目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2021版本:068-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C3391-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新香坊路50号

中心坐标: 经度:126.75246 纬度: 45.730057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香坊区环境保护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2023-01-19

环评审批文号: 哈环香审表〔2023〕6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912301107631541551001X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2020-05-29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150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17.5 运营单位名称: 哈尔滨博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2301107631541551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哈尔滨博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2301107631541551 验收监测单位: 黑龙江凌霄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230102MA18WRN6XP 竣工时间: 2023-11-03

调试起始时间: 2023-11-27 调试结束时间: 2023-11-28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2024-01-30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4-02-26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生态环境公示网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改扩建 实际建设情况: 改扩建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201.22平方米,利用哈尔滨博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现有闲置厂房内部改造后用于生产使用,新建一条消失模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风环、静环、延伸环、喷口、喷嘴体、磨盘瓦、衬板等电站附件共计270吨 实际建设情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201.22平方米,利用哈尔滨博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企业信息现有闲置厂房内部改造后用于生产使用,新建一条消失模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风环、静环、延伸环、喷口、喷嘴体、磨盘瓦、衬板等电站附件共计270吨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将外购的苯板根据客户对产品的需要采用切割机下料,下料后的苯板采用铁钉、牙签等进行组装,组装后的模型采用消失模专用涂料进行涂抹,上完涂料后的模具在烘干室内进行烘干,烘干采用电加热、烘干温度50℃左右、烘干后即得到消失模铸造工艺所用模具,在烘干过程中挥发出来的主要是水蒸气。消失模铸造技术就是采用苯板制成的模具代替传统的木制或金属模具,模具置于可抽真空的特质砂箱内,充填无粘结剂的干砂,在真空条件下浇注;金属液进入型腔时,苯板制成的模具在高温下迅速气化,金属液占据模具位置,凝固就形成铸件。 造型:向空砂箱中置入一定量的型砂,再把经涂料烘干后的苯板模具放入砂箱中并使其稳固,按工艺要求分层添加型砂,增加型砂的堆积密度,利用离心机使型砂充满模型的各个部位后,刮平箱口,砂箱表面用塑料膜密封,用真空泵将砂箱内抽成真空,靠大气压力与砂箱内压力差将型砂紧紧“粘结”在一起,维持铸型浇注过程不崩散,称之为“负压定型”。造型过程产生废气、噪声。 熔炼:项目使用中频电炉进行原料的熔化,将配比好的原料用行车加入炉内进行熔炼,熔炼温度约1500℃-1650℃,熔化时间约为1.0h。熔炼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熔炼废气、噪声、废渣。 中频感应电炉工作原理:原料加入后开始通电,电源经降压变频后,供给中频电炉的水冷感应线圈在电炉的坩埚内产生交变电磁场,在交变电磁力作用下坩埚中原料产生感应电动势,在感应电动势作用下,使原料中形成感应电流,原料由于本身电阻和电流作用产生热量,对原材料进行加热直至其熔化。 负压浇注:用吊车将铁水通过浇注口注入至砂箱内,浇注过程中保持砂箱抽真空状态。聚苯乙烯在80℃左右软化,420-480℃时分解,浇注时,在液体金属的热作用下聚苯乙烯模型发生热解气化,产生大量气体,气体在抽真空装置作用下抽至处理装置进行处理,液体金属不断地占据聚苯乙烯模型位置,向前推进,发生液体金属与聚苯乙烯模型的置换过程。置换的最终结果是铸件模具气化消失,金属液取代其位置,在浇铸的过程中维持抽真空操作,采用水环式真空泵进行抽真空。浇注完成待自然冷却30分钟后释放真空。此过程会产生浇注废气、噪声。 翻箱落砂、砂处理:冷却后的砂箱进行翻箱落砂,炽热的干砂翻至砂处理设备上,干砂通过提升机循环提升达到冷却的目的,冷却后的型砂输送至储砂斗待下次浇铸使用,提升机输送管道为密闭输送管道。铸件经行车运送至清砂区,将冷却的浇筑体通过振动方式把型壳脱掉,得到铸件初品。此过程产生落砂、砂处理废气,噪声和废砂。 清理:冷却后的铸件采用砂轮打磨机对其表面的进行清理,即去除浇冒口、铲飞边毛刺,此过程产生浇冒口、飞边毛刺金属废料、清理废气、噪声。 检验:按照设计规范,由技术人员对铸件进行检验(不涉及化学药品)。合格品直接外售或进入后续加工。不合格品作为熔炼原料回用于生产。 焊接:部分产品需不同铸件焊接组成,本项目使用二氧化碳气保焊机进行焊接,焊接过程污染物主要为焊接废气,噪声和废焊料、焊渣。 实际建设情况: 将外购的苯板根据客户对产品的需要采用切割机下料,下料后的苯板采用铁钉、牙签等进行组装,组装后的模型采用消失模专用涂料进行涂抹,上完涂料后的模具在烘干室内进行烘干,烘干采用电加热、烘干温度50℃左右、烘干后即得到消失模铸造工艺所用模具,在烘干过程中挥发出来的主要是水蒸气。消失模铸造技术就是采用苯板制成的模具代替传统的木制或金属模具,模具置于可抽真空的特质砂箱内,充填无粘结剂的干砂,在真空条件下浇注;金属液进入型腔时,苯板制成的模具在高温下迅速气化,金属液占据模具位置,凝固就形成铸件。 造型:向空砂箱中置入一定量的型砂,再把经涂料烘干后的苯板模具放入砂箱中并使其稳固,按工艺要求分层添加型砂,增加型砂的堆积密度,利用离心机使型砂充满模型的各个部位后,刮平箱口,砂箱表面用塑料膜密封,用真空泵将砂箱内抽成真空,靠大气压力与砂箱内压力差将型砂紧紧“粘结”在一起,维持铸型浇注过程不崩散,称之为“负压定型”。造型过程产生废气、噪声。 熔炼:项目使用中频电炉进行原料的熔化,将配比好的原料用行车加入炉内进行熔炼,熔炼温度约1500℃-1650℃,熔化时间约为1.0h。熔炼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熔炼废气、噪声、废渣。 中频感应电炉工作原理:原料加入后开始通电,电源经降压变频后,供给中频电炉的水冷感应线圈在电炉的坩埚内产生交变电磁场,在交变电磁力作用下坩埚中原料产生感应电动势,在感应电动势作用下,使原料中形成感应电流,原料由于本身电阻和电流作用产生热量,对原材料进行加热直至其熔化。 负压浇注:用吊车将铁水通过浇注口注入至砂箱内,浇注过程中保持砂箱抽真空状态。聚苯乙烯在80℃左右软化,420-480℃时分解,浇注时,在液体金属的热作用下聚苯乙烯模型发生热解气化,产生大量气体,气体在抽真空装置作用下抽至处理装置进行处理,液体金属不断地占据聚苯乙烯模型位置,向前推进,发生液体金属与聚苯乙烯模型的置换过程。置换的最终结果是铸件模具气化消失,金属液取代其位置,在浇铸的过程中维持抽真空操作,采用水环式真空泵进行抽真空。浇注完成待自然冷却30分钟后释放真空。此过程会产生浇注废气、噪声。 翻箱落砂、砂处理:冷却后的砂箱进行翻箱落砂,炽热的干砂翻至砂处理设备上,干砂通过提升机循环提升达到冷却的目的,冷却后的型砂输送至储砂斗待下次浇铸使用,提升机输送管道为密闭输送管道。铸件经行车运送至清砂区,将冷却的浇筑体通过振动方式把型壳脱掉,得到铸件初品。此过程产生落砂、砂处理废气,噪声和废砂。 清理:冷却后的铸件采用砂轮打磨机对其表面的进行清理,即去除浇冒口、铲飞边毛刺,此过程产生浇冒口、飞边毛刺金属废料、清理废气、噪声。 检验:按照设计规范,由技术人员对铸件进行检验(不涉及化学药品)。合格品直接外售或进入后续加工。不合格品作为熔炼原料回用于生产。 焊接:部分产品需不同铸件焊接组成,本项目使用二氧化碳气保焊机进行焊接,焊接过程污染物主要为焊接废气,噪声和废焊料、焊渣。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二)本项目消失模制造过程苯板下料废气,在切割机作业点位设置集气罩,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苯板下料废气有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2二级标准要求(废气排放速率按其高度对应的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须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表A.1规定的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中频感应电炉上方设置集气罩,熔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标1中“金属熔炼(化)”中感应电炉限值标准,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须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表A.1规定的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在造型、浇注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造型、浇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2二级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按其高度对应的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造型”、“浇注”限值标准。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需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表A.1规定的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本项目落砂、砂处理废气共用1套处理设备,在落砂作业点位上方和砂处理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落砂、砂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砂处理、废砂再生”中砂处理及废砂再生设备限值标准。 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须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表A.1规定的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清理废气主要成分为颗粒物,因清理工序作业点位难以固定,清理废气采用移动式吸尘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以无组织行驶排放,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在焊接工序中会产生焊接废气,主要为颗粒物,焊接废气经移动式吸尘装置收集处理后与未被收集的焊接废气一同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移动式吸尘装置设有吸尘口,作业时将吸尘口对准焊接作业点位,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三)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及隔声等措施。本项目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运营期苯板边角料、废塑料膜、熔炼废渣、废焊料、焊渣、集中收集存放于位于厂房西北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外售综合利用;废涂料桶集中存放于位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砂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砂及时清运,不在厂内暂存;浇冒口、飞边毛刺集中收集,作为熔炼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作为熔炼原料回用于生产;造型工序、落砂、砂处理工序布袋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及时运至造型工序物料区,作为造型用砂回用于生产。熔炼、清理、焊接工序布袋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存放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外售综合利用。苯板下料过程和浇注过程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使用活性炭吸附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废活性炭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员工由企业内部调配,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生产用水为电炉冷却和水环真空泵用水,电炉冷却和水环真空泵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水,无生产废水排放。 实际建设情况: (二)本项目消失模制造过程苯板下料废气,在切割机作业点位设置集气罩,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苯板下料废气有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2二级标准要求(废气排放速率按其高度对应的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须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表A.1规定的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中频感应电炉上方设置集气罩,熔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标1中“金属熔炼(化)”中感应电炉限值标准,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须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表A.1规定的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在造型、浇注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造型、浇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2二级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按其高度对应的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造型”、“浇注”限值标准。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需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表A.1规定的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本项目落砂、砂处理废气共用1套处理设备,在落砂作业点位上方和砂处理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落砂、砂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须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砂处理、废砂再生”中砂处理及废砂再生设备限值标准。 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须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附录A表A.1规定的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清理废气主要成分为颗粒物,因清理工序作业点位难以固定,清理废气采用移动式吸尘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以无组织行驶排放,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在焊接工序中会产生焊接废气,主要为颗粒物,焊接废气经移动式吸尘装置收集处理后与未被收集的焊接废气一同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移动式吸尘装置设有吸尘口,作业时将吸尘口对准焊接作业点位,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三)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及隔声等措施。本项目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运营期苯板边角料、废塑料膜、熔炼废渣、废焊料、焊渣、集中收集存放于位于厂房西北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外售综合利用;废涂料桶集中存放于位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砂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砂及时清运,不在厂内暂存;浇冒口、飞边毛刺集中收集,作为熔炼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作为熔炼原料回用于生产;造型工序、落砂、砂处理工序布袋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及时运至造型工序物料区,作为造型用砂回用于生产。熔炼、清理、焊接工序布袋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存放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外售综合利用。苯板下料过程和浇注过程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使用活性炭吸附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废活性炭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员工由企业内部调配,无新增生活污水排放。生产用水为电炉冷却和水环真空泵用水,电炉冷却和水环真空泵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水,无生产废水排放。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实际建设情况: 无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0 0 0 0 0 0 0

COD(吨/年) 0 0 0 0 0 0 0

氨氮(吨/年) 0 0 0 0 0 0 0

总磷(吨/年) 0 0 0 0 0 0 0

总氮(吨/年) 0 0 0 0 0 0 0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0 0 0 0 0 0 0 /

二氧化硫(吨/年) 0 0 0 0 0 0 0 /

氮氧化物(吨/年) 0 0 0 0 0 0 0 /

颗粒物(吨/年) 0 0.1667 0 0 0 0.167 0.167 /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0106 0 0 0 0.011 0.011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废气排放速率按其高度对应的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 已建设 正常工况

中频感应电炉上方设置集气罩,熔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金属熔炼(化)”中感应电炉限值标准 已建设 正常工况

造型、浇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排放速率按其高度对应的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造型”、“浇注”限值标准 已建设 正常工况

落砂、砂处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砂处理、废砂再生”中砂处理及废砂再生设备限值标准 已建设 正常工况

清理废气采用移动式吸尘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已建设 正常工况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及隔声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已建设 正常工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苯板边角料、废塑料膜、熔炼废渣、废焊料、焊渣、集中收集存放于位于厂房西北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外售综合利用;废涂料桶集中存放于位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砂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砂及时清运,不在厂内暂存;浇冒口、飞边毛刺集中收集,作为熔炼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作为熔炼原料回用于生产;造型工序、落砂、砂处理工序布袋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及时运至造型工序物料区,作为造型用砂回用于生产。熔炼、清理、焊接工序布袋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存放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外售综合利用。苯板下料过程和浇注过程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使用活性炭吸附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废活性炭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苯板边角料、废塑料膜、熔炼废渣、废焊料、焊渣、集中收集存放于位于厂房西北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外售综合利用;废涂料桶集中存放于位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砂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砂及时清运,不在厂内暂存;浇冒口、飞边毛刺集中收集,作为熔炼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作为熔炼原料回用于生产;造型工序、落砂、砂处理工序布袋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及时运至造型工序物料区,作为造型用砂回用于生产。熔炼、清理、焊接工序布袋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存放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外售综合利用。苯板下料过程和浇注过程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使用活性炭吸附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废活性炭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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