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好友 发送报价线上招标首页 频道列表
1/5
全自动造型生产线铸造技术改造项目(中频电炉、4#全自动造型线、封存等工段)图1

全自动造型生产线铸造技术改造项目(中频电炉、4#全自动造型线、封存等工段)

2024-06-06 16:563470报价
发送报价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太谷县昌煜铸造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911407267725077760 建设单位法人: 董利中

建设单位联系人: 董利中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胡村镇新代村西南440m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全自动造型生产线铸造技术改造项目(中频电炉、4#全自动造型线、封存等工段)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2018版本:060-黑色金属铸造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C339-C339-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 晋中市太谷区胡村镇新代村西南440m

中心坐标: 经度:112.63021 纬度: 37.48431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太谷县生态环境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2018-12-27

环评审批文号: 太环函〔2018〕294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911407267725077760001P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2000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2200 运营单位名称: 太谷县昌煜铸造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1407267725077760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太谷县昌煜铸造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1407267725077760 验收监测单位: 太原欧环理化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1401003954248510 竣工时间: 2023-05-15

调试起始时间: 2023-12-02 调试结束时间: 2024-03-02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2024-05-06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4-05-30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https://gongshi.qsyhbgj.com/h5public-detail?id=391968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技术改造 实际建设情况: 技术改造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年产10000吨 实际建设情况: 年产10000吨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黑色金属铸造 实际建设情况: 黑色金属铸造

变动情况及原因: 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浇铸工段、射芯等VOC治理设施均为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 实际建设情况: 浇铸工段、射芯等VOC治理设施均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变动情况及原因: VOC治理设施工艺升级,不属于重大变更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台10t冲天炉运行时间8h/d,每年运行150d,4台1.5t中频电炉(2用2备)运行时间8h/d,每年运行150d;现成品率约为66.58% 实际建设情况: 6台2t中频电炉(4用2备)运行时间8h/d,每年运行300d。成品率约为58%

变动情况及原因: 产能不变,减少污染物排放,不属于重大变更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0 0 0 0 0 0 0

COD(吨/年) 0 0 0 0 0 0 0

氨氮(吨/年) 0 0 0 0 0 0 0

总磷(吨/年) 0 0 0 0 0 0 0

总氮(吨/年) 0 0 0 0 0 0 0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0 0 0 0 0 0 0 /

二氧化硫(吨/年) 0.0096 0 4.39 0 0 0.01 0 /

氮氧化物(吨/年) 0.1824 0 4.16 0 0 0.182 0 /

颗粒物(吨/年) 1.792 3.164 9.806 0 0 4.956 3.164 /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056 0.866 0 0 0 0.922 0.866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中频电炉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标准 6台2t/h中频电炉炉体各设置液压旋风式除尘炉盖,中频电炉上方设置二次除尘集气罩,废气经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废气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球化废气与自动造型生产线浇铸工段共用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处理设施进出口颗粒物浓度、速率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4#造型线浇铸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标准;《山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2017年专项治理方案》限值要求 4#造型线浇铸工段与原有3条自动造型生产线浇铸工段共用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处理设施进出口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速率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4#造型线冷却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标准 4#造型线冷却工段与原有3#自动造型线冷却工段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与1#、2#冷却布袋除尘器和1#、2#落砂、浇冒口破碎机布袋除尘器共用1支15m高排气筒排放 处理设施进出口颗粒物浓度、速率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4#造型线落砂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标准 4#造型线落砂工段与原有3#自动造型线落砂工段、2#砂处理线共用一套布袋除尘器,废气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处理设施进出口颗粒物浓度、速率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电热镀锌车间新增1台抛丸机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标准 电热镀锌车间新增1台抛丸机与电热镀锌炉共用一套袋式除尘器治理,处理后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 处理设施进出口颗粒物浓度、速率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封存工段 《山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2017年专项治理方案》限值要求 封存工段配套集气罩将废气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处理后的废气与电热镀锌车间抛丸机与电热镀锌炉除尘器共用1支15m排气筒排放 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浓度、速率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中频电炉、4#全自动造型线、封存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采取基础减振及车间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厂界四周连续监测2天,昼夜各1次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设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将废酸、酸冼污泥、含锌废物、废机油、废棉纱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安全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废物转移时,应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废物的记录登记交接工作。并对其它固体废物做到合理处置 各类危险废物专用暂存间,设专门容器收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无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联系方式
其他
分享 客服
收藏
 
已经到底线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