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精细化理念铸造
珠海PSC长效管理品牌
深化精细化管理年
珠海海事局自1996年开展港口国监督(以下简称PSC)检查业务以来,已走过25年历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持续强化业务研究,提升业务水平,注重互动交流,推进PSC业务稳步发展,形成了一套成熟的管理体系,在业界享有一定知名度。2017年、2019年,广东海事局组织的PSC相关业务竞赛中,珠海海事局团体成绩均名列前茅,一批青年PSC检查员在比赛中崭露头角。2次派员参加部局提案编写并提交IMO组织。
2020年,珠海海事局紧密结合广东海事局“深化精细化管理年”活动,以“破解监管难题、做优海事服务、规范内部管理”为目标,以“把该做的事情做到位”为准绳,进一步筛查PSC管理薄弱环节,找准发力点,明确主攻方向,着力打造PSC精细化管理品牌。
01
精细做好后备人才培养,
为管理添动力
●全盘分析安检队伍结构、人员专业背景,挖掘新入职人员中航海资历丰富、英语较好的人员,根据个人的当前岗位安排、业务特长、身体年龄、工作状态等,专题做好PSC人员储备。
●针对船舶装卸货时间紧、安检员无法深入船体内部观摩的难题,利用珠海辖区船舶修造企业较多的优势,多次组织PSC检查员深入船厂、船舶主机制造厂、救生筏制造厂学习,对处于不同建造状态的船舶及制品(包括新型旅游船、国内最大高速客船、出口成品油船、双燃料主机、救生筏等)进行现场教学。
●制定全局“英语强化五年计划”,立足现实、关注长远,培养PSC专业与英语会话能力“双过硬”的复合型人才,提升PSC队伍英语能力,为专业化PSC队伍建设及参与对外海事合作交流储备充足的后备人才。
02
精准挑选交流合作伙伴,
为管理增活力
●学习借鉴先进PSC管理经验。有针对性的开展调研,赴上海、宁波等地学习船舶安全检查的先进工作经验,对照查找自身不足,弥补工作短板,加快PSC品牌创建工作。
●与船级社开展业务交流,包括新生效公约研究,典型案例分享以及争议缺陷交流处理等。2020年6月与中国船级社珠海分社共同签署《船舶安全协作备忘录》,标志着双方在PSC业务交流等方面资源共享、合作共赢方面搭建了坚实的平台。
●与利比里亚等船旗国开展交流,就PSC检查、履行国际公约以及船旗国管理进行交流研讨,提升PSC队伍国际化履约能力。
03
精心营造浓厚廉政氛围,
为管理筑定力
●严格按照东京备忘录标准要求实施选船筛查,做到信息公开透明。
●多渠道进行“廉政告示”,组织代理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安检人员在检查中严格佩戴执法记录仪,全程监控及录音录像,坚决防止PSC检查中出现不廉洁行为。
PSC作为一项传统的海事业务,在保障我国船舶和人命财产安全、防止海洋污染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现实情况,需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持续提升精细化管理的程度,形成符合辖区实际的PSC队伍建设、质量管理、业务管理模式。下一阶段,珠海海事局将着力做好“三个一”,持续完善辖区PSC长效管理品牌。
着力打造“三个一”的精细化品牌
——建设一支专业结构合理、人员相对稳定的PSC队伍。
一是参照兄弟单位集中培养、分散使用的模式,对“航海资历丰富、英语好”的后备人员开展强化培训。二是合理搭配专业,优先挑选船舶驾驶专业、轮机工程专业、船体结构专业组成专业力量健全的PSC队伍。根据不同专业实施“分模块深入研究”工作模式,每期设定一个重点研究与检查模块,定期进行轮换,在强化现有人员检查水平的基础上,使得新加入成员快速成长。三是坚持术业有专攻,严格落实培养计划,保持PSC队伍人员队伍相对稳定。
——形成一种工匠精神卓越、监管效能突出的工作模式。
一是加强和完善PSC检查个人装备、信息化终端配置,提高PSC检查员现场查阅公约效率和取证手段。二是建立安检后评估工作模式,定期对PSC检查报告中格式、缺陷代码、缺陷描述、处理意见等开展后评估。三是与引航站建立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合作机制,对引航员在引航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船舶,重点开展检查。四是积极与航运公司、船级社等业界开展关于PSC方面的交流和协作,提高PSC检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五是加强内部联动,动态跟踪船舶,加大对到港危险品船舶的港口国监督检查力度。
——打造一个业界知名度高、管理经验可输出的品牌。
一是继续对油船、化学品船进行深入研究,推进差异化检查指南编写工作。二是定期对国际海事最新动态和公约、法规的修订、生效、变化情况进行全面跟踪梳理和学习,提升业务理论和工作能力。三是鼓励检查员加强对法律法规、国际公约、技术规范的钻研,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专业论著、专项课题研究和提案编写。四是为航运企业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针对常见问题编制安全提醒告知书并送达船舶,让船舶通过自查提前将问题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