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19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9-19 17: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9月19日10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报告表公示期为2024年9月19日-10月11日(5个工作日)。
1. 申报企业从企业端申报:https://xypt.china-eia.com/XYPT/center/login
2. 执行新表格式,并附工程师到现场影像、照片(坐标定位)。
3. 排污登记管理企业(一企一档中)应在排污总量指标预申请审核通过后,有偿获取排污权指标,将排污权出让缴费凭证或排污权交易凭证作为获取环评审批批复的前置条件。
4. 另纸质报批本书送3本;表送2本及全本电子档word(含附件、附图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
九分厂厂房屋面二期9MW分布式光伏发电
建设地点
兴化市戴南镇江苏兴达钢帘线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内
建设单位
江苏兴达钢帘线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息.pdf
项目基本概况
利用九分厂车间屋面建设二期光伏电站,规模为9MWp,电池组件选用665Wp单晶硅组件,组件共计15908块,逆变器选用250kW组串式逆变器,逆变器共计36台。采用35kV并网方式,光伏发电经逆变后,通过3台3150kVA户内干式箱式变压器将电压升至35kV,以1回35kV电缆集电线路接入35kV配电室。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可新增1163.67万kWh。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环境: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
声环境:本项目运行后,在采取有效减振措施的条件下,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合理处置,不造成二次污染。
受理日期
2024年9月19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为斌
联系电话
0523-83388188
联系地址
兴化市长安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 反馈邮箱:TZ15952661618@163.com
项目名称
汽车车桥铸件
建设地点
兴化市陶庄镇工业集中区
建设单位
泰州市三鑫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pdf
项目基本概况
企业拟利用兴化市陶庄镇王寺村648号厂房,占地面积2500m2,新增中频炉、数控车床等设备,建设汽车车桥铸件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年产3000吨汽车车桥铸件的生产能力。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南京山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环境: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
大气环境:项目造型、振实、切割、落砂、筛砂、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抛丸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至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合并进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熔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1#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切割废气、浇注废气分别由集气罩收集,抽真空废气负压收集,三者合并进入2#耐高温布袋除尘器+2#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粘结、精加工、危废暂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1#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项目DA001~DA003排气筒中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DA003、DA004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1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3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A.1中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 4041-2021)表2标准限值。
声环境: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烘干机、中频炉、筛分机、砂处理机、抛丸机、砂轮机、车床等设备,通过采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切割废料、废砂、炉渣、废钢丸、废包装材料、沾染有毒有害物的废包装物、废润滑油、废抹布、废活性炭、收集粉尘、生活垃圾,切割废料、废砂、炉渣、废钢丸、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沾染有毒有害物的废包装物、废润滑油、废抹布、废活性炭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的综合利用及处置,不排放。
受理日期
2024年9月19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为斌
联系电话
0523-83388188
联系地址
兴化市长安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 反馈邮箱:TZ15952661618@163.com
项目名称
调味品智能化加工生产线技改
建设地点
兴化经济开发区纬七路北
建设单位
江苏赛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pdf
项目基本概况
江苏赛美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9日,位于兴化经济开发区纬七路北,其经营范围包括生产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粮食加工品、固体饮料等。
2019年,企业投资15000万元于兴化经济开发区纬七路北建设了调味品、调味料项目,项目于2017年10月26日取得批复(兴环审〔2017〕233号),于2020年5月7日通过验收。企业于2023年5月18日申请变更了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1281MA1P63LR7T001Q)。
为提升生产自动化程度,同时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丰富产品种类,公司拟投资450万元建设调味品智能化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利用现有生产条件对生产设备进行工艺、节能等改造,并购置新设备实现改扩建。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年产固态调味料850吨、半固态(酱)调味料1015吨、液态调味料1211吨、调味油15吨、面包糠3000吨、脆鳞包裹炸粉1380吨。改扩建后全厂年产固态调味料1700吨、半固态(酱)调味料1150吨、液态调味料1246吨、调味油30吨、面包糠3000吨、脆鳞包裹炸粉1380吨。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南京中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主要存在运营期环境影响: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粉碎、筛分、配料及包装粉尘,炒制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车间异味。粉尘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依托现有项目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炒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电复合式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生物滤池(TA003)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车间异味通过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的排放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原料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厂区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废水与蒸汽冷却水一同接管至兴化市经济开发区洁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胥家庄西河,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四周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杂质、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渣、除尘灰、废油、污泥、生物滤池废生物填料、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其中杂质、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除尘灰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废渣、废油、污泥收集后拟交由专业单位处置;生物滤池废生物填料交由设备厂家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受理日期
2024年9月19日
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
报告表
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为斌
联系电话
0523-83388188
联系地址
兴化市长安中路19号(13-1)/84综合窗口
公众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 反馈邮箱:TZ15952661618@163.com
项目名称
硅溶胶精密铸造
建设地点
兴化市戴南镇科技园区富强路5号
建设单位
江苏钰臻机械科技有限公司.pdf
项目基本概况
江苏钰臻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6月,注册地址位于兴化市戴南科技园区强富路5号。现拟投资8000万元,租用兴化市华源纺织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占地面积13974.4平方米,新建硅溶胶精密铸造项目,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不锈钢精密铸件1300吨。本项目于2023年11月23日通过兴化市戴南镇人民政府登记备案,备案证号:兴行审备〔2023〕289号。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气:
1)有组织废气
熔蜡制模、组树工序非甲总烃采取顶吸罩收集,废气经并联的集气管网收集至“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0.044kg/h,排放浓度2.4mg/m3;脱蜡釜非甲总烃采取顶吸罩收集、泄压水箱加盖密闭收集、石蜡静置桶加盖密闭收集,废气经并联的集气管网收集至“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DA002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0.015kg/h,排放浓度1.2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排放限值。
浮砂桶设置半密闭罩收集粉尘废气、淋砂机设环形侧吸罩收集粉尘废气,各浮砂桶、淋砂机均配套滤筒除尘器处理粉尘废气,净化后废气合并至15米高DA003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0.8mg/m3;中频炉熔化废气、浇注/冷却废气采取顶吸罩收集,废气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5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0.3mg/m3;振壳粉尘、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6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4.7mg/m3;切冒口粉尘、打磨粉尘经半密闭罩收集,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7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3mg/m3、抛丸粉尘、喷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7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0.8mg/m3,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排放限值。
项目焙烧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管道直联至废气处理装置,同时在焙烧炉炉门上方设置顶吸罩收集开炉时炉内逸散的烟气,废气经并联的管网收集至“水喷淋+湿式电捕法”复合一体化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DA004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2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0.3mg/m3,氮氧化物排排放浓度16mg/m3,达到江苏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排放标准。
2)无组织废气
综合生产车间未有效捕集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速率约为0.099kg/h、非甲烷总无组织排放速率约为0.033kg/h;后处理一车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速率约为0.008kg/h,后处理二车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速率约为0.043kg/h,排放量较小,经大气自净后,预计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附录A表A.1中厂区内颗粒物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限值5mg/m3标准、非甲烷总烃1h平均浓度值10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标准;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0.5mg/m3标准、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4mg/m3标准。
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NH3-N、TP、TN等常规指标,可生化性好,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其水污染控制能够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经戴南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且项目废水排放量较少,不会降低向阳中心河的水体功能,水环境质量能够保持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水平,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噪声: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减震防噪措施,经过厂房隔声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一般固废贮存点50m2,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定点收集,及时外售综合利用;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仓库20m2,危险废物安全储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合理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镇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固体废物零排放。